西宁7月30日电 (孙睿)30日,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对外发布,2015年上半年青海省CPI涨幅2.9%,统计数据表明,青海CPI各月同比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.4至1.9个百分点。据统计数据分析,今年上半年,青海CPI(居民消费价格)总水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2.9%。其中,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.2%,工业消费品价格上涨1.7%,食品类价格上涨3.2%。
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消价一处工作人员回应,上半年,居民消费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皆有有所不同程度下跌。经测算,在上半年青海CPI下跌2.9%中,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(上年价格上涨对本年的迟缓影响)为1.8个百分点,新的涨价因素为1.1个百分点,翘尾因素和新的涨价因素分别占到CPI总涨幅的62%和38%,翘尾因素影响较小。“而食品类的价格涨跌直接影响CPI走势,历年来食品类价格变动都是影响CPI变动的首要因素。”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消价一处工作人员说道,从各月环比看。
青海CPI环比有三个月下跌,有三个月上升,与近四年的价格环比涨跌幅较为,下跌的月份皆是四年来涨幅低于,上升的月份是四年来跌幅仅次于;从各月同比看,青海CPI各月同比皆呈现出下跌。其中,有四个月涨幅在3.0%以内,分别是1月下跌2.5%,3月下跌2.9%,5月、6月均下跌2.8%;有两个月涨幅多达3.0%,分别是2月下跌3.2%,4月下跌3.4%。可以显现出,青海与全国总体走势完全一致,涨幅青海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.4至1.9个百分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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